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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医第一临床医学院教通[2017]11号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牡医教发通[2017]19号文件精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本年度设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各地市教研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实验基地)、研究团队可围绕建设教育强国、教育现代化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进行立项研究。
2.本年度设立服务教育决策专项课题。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实验基地)、研究团队和有关单位可围绕当前省教育行政部门中心工作,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服务决策类课题。如各级各类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研究、高校间学分认定及转换研究、职业院校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专业调整研究、基础教育学校师资区域内流动对策研究、家庭与社区教育研究等。
3.专项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4.专项课题申请人填写《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A3纸正反面复印、中缝起码装订,并提交电子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5.服务决策的专项研究限期一年完成,基础性研究限期两年完成。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择优推荐,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流程。
2.材料于12月15日下班前报送到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务科(红旗医院办公楼51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dd197218@126.com。
联系人:李冬冬
附件:1.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2017年).doc
2.2017专项课题选题参考.docx
3.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牡医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务科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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