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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学分录入及审核的通知
一分院、康复中心、各科室:
2017年的学分录入及手册填写现已开始,请以科室为单位派专职管理人员携带本科室人员名单(包括所有在编、人才代理、合同的卫生技术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16日来科研科223/201室取学分档案。
黑龙江省卫计委要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必须修够25学分才能达标,在填写原学分手册的同时必须将内容也录到华医网平台中,手册和平台学分必须一致,省卫计委科教处要求各卫生行政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学分平台录入及审验工作。
华医网平台录入及学分手册登记填写后,于2017年12月5日-12月8日送回(档案袋里只留17年学分原件及笔记等材料,17年之前撤出自己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学分证书原件严禁涂改,凡有造假者一律视为审核不合格,一类学分按要求缩印粘于手册后面,如因学分不合格影响执业再注册、职称评定等后果自负,请各科室积极配合。
红旗医院科研科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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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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