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 2018 年度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2018 年度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重大疾病的诊断、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疫情、公
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北方特有疾病的诊断、防治关键技
术研究;医学应用基础和药物领域研究;全科医学相关领域研究;
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研究;卫生软科学研究以及面向县级公立
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研究等(不
受理中医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人限报一项。
(三)已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再申报新的课题;承担校级项目超期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四)5 年之内(2014-2018 年)有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经历者优先推荐。2019 年起执行新政策,即 5 年之内(2014-2018年)无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经历者不能申报此类课题。
(五)不能同时申报同一年度的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
课题和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申
请书(合同书)》(见附件 1)。申请书一式 6 份,A4 型纸双面打
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其中要有一
份印有红章的材料作为原件(须在首页右上角注明)。
(二)需提供查新检索证明和伦理审查材料。“查新检索证
明”须由具备省级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见附件 2)出具查
新检索结果原件。涉及使用人与实验动物的课题,除在申请书上
注明实验动物来源等情况外,必须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
设施合格证书和项目单位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见附件 3)。
(三)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由各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各部门具体限报项数如下:红旗医院 15 项、附属二院 12 项、基础医学院 4 项、药学院 4 项、公共卫生学院 4 项、医学影像学院 3 项、医药研究中心 3 项。请各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所分配的限额数统一上报到科研处。
(四)课题申请书(合同书)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研究领域”项要在 5 个备选领域中勾出一个。“所属学科”、“学科代码”要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92)》中规定的学科名称和代码统一填写。课题申请书(合同书)封面、
简表及汇总表中的“研究领域”、“所属学科”、“学科代码”前后
填写要一致。项目材料一经报到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发现不符
合申报要求的,将不再给予返回修改的机会,同时取消该项目参
评资格。
(五)请涉及需出具医学伦理审查表的项目申请者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前将医学伦理审查表上报到科研处。
(六)请各部门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不明事宜请详细咨询学院科研科,咨询电话:2356。
科研处 E-mail:mdjyxykyc@163.com
牡丹江医学院科研处
2018 年 4 月 17 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版权所有©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黑ICP备17005593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