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拟对胃镜主机、胃肠镜,呼吸机、石蜡切片机进行院内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采购人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红旗医院
项目联系人:王涛 赵春伟
电话: 13904538152 13836309091
电子邮箱:hqyysbk2017@163.com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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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电子内窥镜系统 |
1 |
1、 图像清晰度高 2、 放大功能 3、 具备NBI功能 4、 其它功能 |
2 |
胃、肠镜 |
4 |
1、 活检孔道2.8mm 2、 前射水功能 3、 其它功能 |
3 |
呼吸机 |
3 |
1、 显示屏和操作屏大于17寸 2、 潮气量达5-10ml 3、 呼吸机吸入、呼出端有能重复使用的滤过器可重复使用 4、 呼吸机内置的晶体热模式流量传感器为非耗材 5、 其它功能 |
4 |
石蜡切片机 |
2 |
1、 设定值:1-10微米,以1微米递进以此类推 2、 修快厚度指示:视窗 3、 设定范围:1-60/微米 4、 最大样本:50*66*30mm 5、 粗进:通过粗进轮手动操作 6、 修快设定:10微米和30微米 7、 其它功能 |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递交资质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带已完成年检截图或承诺);
2、产品授权书;
3、业务员个人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4、国内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不需提供);
5、产品注册证;
6、产品彩页。
注:所有资质文件要求使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后递交。
递交资质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递交资质文件及投标地点: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设备科。
评标时间和评标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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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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