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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分院、康复中心、各科室:
按照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578号文件内容,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具有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在职教师或拟聘任教师且师德培训结业成绩合格人员。
二、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11月28日——12月3日(6时—23时)为网报时间。在此期间,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并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套印)。
2、现场确认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网报结束后,12月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单位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A4纸复印,复印件顺序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鉴定单位以上打印填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由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正反面打印);
(7)高等学校已聘任或拟聘任申请人为本校教师的聘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自备档案袋,正面用黑色粗笔填写单位名(牡丹江医学院)和本人姓名。
将要求提供的材料准备完善,以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点击下载):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人事科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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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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