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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院务公开监督工作制度
一、 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
二、 公开事项是否遵循依法、真实、全面和及时的原则。
三、 公开是否按公开制度规定项目和程序进行。
四、 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五个到位”、“一清”是否通过一定形式公开,是否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办事。
五、 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一次,每季年终总结公开和监督工作。
六、 在单位公众场所醒目的部位悬挂“院务公开专栏”、“投诉箱”,供公示、张贴公告和职工群众投诉意见使用,公开栏和投诉箱的右下方标记监督或投诉电话。
七、 认真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接待职工群众的的查询,回答质疑并及时反馈。
八、 在监督中发现有无公开的事项,应及时督促补救公开,对不服从监督,公开经常出现拖拉现象,应向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或提出处理意见。
九、 对提出意见、建议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向党委(支部)或向上级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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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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