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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今天是:2020年6月10日 星期三 15 : 17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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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医务人员“十不准”

  • 分类:管理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6-29 15:4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医务人员“十不准”

【概要描述】

  • 分类:管理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6-2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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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1. 不准对患者开大处方和乱开方。

  2. 不准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物品和接受宴请。

  3. 不准利用执业之便收受各种名义、形式的回扣。

  4. 不准在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

  5. 不准超范围执业和出具假医学证明文件。

  6.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7.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8.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9. 不准参与各类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10. 不准违规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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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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