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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一分院、康复中心、各科室:
现阶段,原则上按我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请按请假审批表履行请假流程,请假审批表将上传至医院官网及钉钉上,然后科级以上人员需到办公室报备,其他人员到人事科报备。
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红旗医院人事科
2021年8月3日
请 假 审 批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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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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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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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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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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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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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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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院长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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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院长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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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院长 意见 |
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含护士长)外出3天及以上需请书记、院长批示。
签字:
年 月 日 |
准 假 通 知 单
:
现批准你部门 同志请 假 天,时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人事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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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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